近日,桃江"县工商局会同灰山港镇政府依法取缔一家非法土法炼矾厂。
根据群众举报,桃江"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县灰山港镇李某在其住地投资1.7万元兴建了一个简易土法炼矾厂,在未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非法开展炼矾,严重污染了环境,危害了当地群众的身心健康。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桃江"县工商局依法取缔了该矾厂。(彭治国 张文信)
审 核:梁武 来 源: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