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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 抢得十元钱换回徒刑三年半得不偿失后悔也来不及


2007-12-13 8:20:00    来源/作者:益阳政府门户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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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司机开车门时不慎被碰了一下头,竟向司机索要30元钱;遭到旁人指责,反而迁怒抢劫旁人10元钱。结果就是因为这区区10元钱,桃江"一男子因抢劫被判刑三年半,还罚了2000元。

  现年33岁的张云武,系桃江"县三堂街镇农民。2007年10月10日晚上11时许,张云武在本县三堂街镇粮站四周路边,责怪一外地货车司机开车门时碰了他的头而向该司机索要了30元钱。此事被路边一理发店老板胡某看到后讲了一句“云武,莫搞这样的事,会影响不好的”。而张云武听到此言,就气势汹汹冲上前去将胡某打倒在地,并用手掐其颈部。后又将胡拖回理发店里要钱买烟抽,遭到胡某拒绝后,张云武就用拳头殴打胡某,并拿起胡店里的剃刀和自己随身携带的一把扳手威胁胡某,迫使胡某给了30元钱才罢手。张走出理发店后遭到街上多人指责,便返回店里退了20元钱给胡某。

  桃江"县检察院对张云武提起公诉。12月12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云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持械威胁的手段抢劫公民钱财,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张云武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对其非法所得的赃款10元追缴上缴国库。为了区区十元钱落个如此下场,张云武后悔也来不及了。(周再明)

审 核:梁武 来 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