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登陆  用户名: 密码:   益阳首页·沅江·南县·桃江·安化
请输入新闻标题关键字查找            

益阳 为筹资金建楼房私刻印章签协议


2008-1-21 14:26:00    来源/作者:检察日报

看更多益阳新闻
1月15日,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的陈放云被赫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陈放云拥有益阳"市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新和公司)名下的一宗土地开发权。2006年,为了筹措资金建设商业综合楼,他介绍益阳"市新学房地产公司(简称新学公司)与新和公司签订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双方约定15日内新学公司将80万元打至新和公司账上后合同即生效。然而新学公司却与陈放云商量能否将合同条款更改为“30日内打10万元至新和公司账上合同即生效”,陈放云找人私下刻了新和公司的行政公章,盖在新合同上交与新学公司。直至新学公司凭着该合同与他人签订购房合同时,陈放云的违法行为才被发现。(赵铁梅 翦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