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县"法院社会抚养费执行分局正式挂牌成立。
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执法职能,并督促和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它的成立创新了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能有效解决社会扶养费征收难题。(张韬)
审 核:刘建云 来 源: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