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安化"县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迅速开展诉讼积案清理活动的通知》,拉开了“百日清积”的序幕。
据统计,由于当事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安化"法院共有31件立案逾6个月尚未审结的民商事和刑事自诉案件。尽管积案数不及全年结案总数的2%,但该院党组认识到,案件不能及时审结,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及时维护与确认,同时也必将影响法院的司法权威。该院决定自3月20日起至6月30日止,开展“百日清积”活动。
为使活动取得实效,该院确立了“三定”工作机制:一是定人,有人员异动的,重新明确承办人。每一积案,明确一名院领导直接督办;二是定目标,要在活动期内实现60%以上的积案得到审结;三是定举措,该院决定在活动期内的每月15日、30日,对各庭的清积进度进行排位通报,清理不力的,通报批评。(吴胜钧 廖红辉)
审 核:刘建云 来 源:市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