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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 南县外出农民与种田大户签订“托田合同”


2008-3-26 8:20:00    来源/作者:益阳政府门户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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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分刚过,南县"青树嘴镇东美村村民洪清正将自家的4亩多地料理好,又来到同村的吴小宏的责任田里耙地、修沟。吴小宏全家都在长沙务工,怕田地抛荒,春节期间就与洪清正签订了一份“托田合同”。人在长沙的吴小宏在电话里乐呵呵地告诉我们:“请‘田保姆’帮自己种粮,打工种地都不耽误。”

  近年来,各级政府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出台后,过去一些抛下责任田外出打工的农民觉得不划算了。可内外两头怎么照应呢?南县"外出务工的村民便想出了一个办法,他们与常年在家种田的农户签订了有偿代管责任田合同,由这些“田保姆”来帮他们完成播种、施肥等田间管理。粮食收成后,托管方按合同约定向“田保姆”支付一定的劳动报酬。去年,茅草街镇狗头洲村村民陈卫宏兄弟俩,过完春节就分别重返深圳、珠海务工,家中6.2亩地以每亩100多元的价格,托给了隔壁种粮大户郑林根,秋收后,除去种子、化肥、农药等开支,每亩纯收入约为300元,除去100多元“保姆费”,还有近200元的纯利润。今年粮食价格上扬,陈卫宏估计种一亩水稻的年纯收入能达到600多元。而对“田保姆”郑林根来说,他不但赚到了额外的劳务费,而且由于有三四家务工农户的地托管给他,他的种粮面积达46亩,因此还可以享受到1000多元的种粮政策补贴。

  种田请来“田保姆”,打工种地两不误,这种有偿代管责任田的“托田合同”正在南县"悄然流行。目前,该县已有770多户外出农民与480多名种田大户签订了“托田合同”,面积达5600多亩。(李劲宏 王尚斌)

审 核:刘建云 来 源:益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