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检察院十分重视财务管理,坚持集体决定、集中会审、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
一是在财务管理上,实行先申报审批后会审联签制度,规定所有经费支出,都必须先申报,获批准后方可从院财会室借资开支,对于不合理开支及不规范票据,坚决不予报销,杜绝“白条”或不正规的发票报销等违反财经制度现象的发生。
二是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做到凡大件物品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均要申请政府采购办集中办理招标采购,仅此一项,在近3年内就为该院节约资金达3万余元,有效地控制了院经费使用的关口。
三是实行经费包干、节余有奖制度,规定院领导、内设机构的费用均在经费包干标准和办案补助标准内予以包干,超支自负,节余奖励。(周再明 高立中)
审 核:刘建云 来 源:桃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