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召开的全市基层规范化建设流动现场会上获悉,我市55个基层司法所实现了规范化,基层司法所面貌焕然一新。
2004年,中央加快了中西部地区“两所一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建设的步伐。以此为契机,我市适时提出并实施了“2151”工程,全面加强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全市55个规范化司法所平均每所办公用房面积达200平方米,设有司法所长室、调委会室、法律服务室、法制宣传室、安帮工作室、档案室、人民调解庭。办公设施、软件建设也实现了规范化。
据悉,我市现有基层司法所96个,目前暂未实现规范化的41个基层司法所也将在二年内达到规范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