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县液化气钢瓶安全管理较松懈、超期未检测钢瓶和非自有产权钢瓶充装现象较严重、非法倒气、短斤少两的情况时有发生的现状,桃江"县质量监督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15天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行动,对全县10家气瓶充装单位、22家液化气经营网点进行了安全监督检查,共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0份,并对其中2家问题较严重的气瓶充装经营单位已立案查处,有效地消除了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环节的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张韬)
审 核:张韬 来 源: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