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月上涨8.7%,其涨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在14个市州中列第7位;比全国平均涨幅高0.2个百分点。从八大类消费价格看,与上年同月比较,呈6升2降态势。
一、食品类价格上涨23.6%。其中,肉禽及其制品和油脂价格均上涨51.1%,水产品价格上涨20.1%,干鲜菜价格上涨19.7%,粮食价格上涨15.8%,干鲜瓜果价格上涨8.8%,蛋类价格上涨7.0%,调味品价格上涨8.5%。
二、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3.5%。其中,烟草价格上涨2.1%,酒类价格上涨5.6%。
三、衣着类价格上涨0.5%。其中,鞋袜帽价格上涨13.0%,服装价格下降6.0%。
四、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0.4%。其中,床上用品价格上涨2.2%,室内装饰品价格上涨1.3%,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1.2%,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1.8%。
五、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1.1%。其中,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4%,个人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2%。
六、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2.5%。其中,交通类价格下降0.9%,通信类价格下降3.7%。
七、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2.7%。其中,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4.3%,教育费价格下降2.5%,文化娱乐类价格上涨0.5%。
八、居住类价格上涨6.8%。其中,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10.4%,水、电及燃料价格上涨8.9%,租房价格上涨3.9%。
与上月比较,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5%,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3%。与上年同期比较,1-4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7.7%,比全省平均涨幅高0.2个百分点,列全省第9位。(张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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