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上旬,
安化"县房地产管理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调研组,深入城镇低收入阶层、困难企业,县城东坪镇各街道居委,对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和住房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走访和调研。调研结果表明,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县城部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率先享受了住房保障待遇。但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现状仍令人堪忧,住房保障工作还任重道远。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取得的初步成绩
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又是革命老区县和库区移民县,经济基础薄弱,贫困家庭比较多,尤其是城镇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比较多。2007年来,县委、县政府将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有力地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2007年4月26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房产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财政、民政、国土、建设、广电、住房公积金、东坪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房地产管理局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正式启动了我县住房保障工作。
二是开展调查摸底,掌握一手情况。去年上半年,我县对县城东坪城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建立了居委(块口)和县住房保障中心两级台帐,将城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数量、基本情况、困难程度等信息登记造册并录入了微机系统。
三是出台相关文件,完善政策体系。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建设的通知》(安政发[2007]15号),明确了加快廉租住房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任务、保障资金及建设环境等问题。同时,在征得县人大、县政协、东坪镇及各街道居委,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代表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
安化"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对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申请、审核及退出程序等作了严格规定,从制度上确保廉租住房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制定工作规划,确定工作目标。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新建廉租住房840套的近中期规划,规划分4年实施:2007年新建30套1600平方米,2008年新建200套9000平方方,2009年新建300套13500平方米,2010年再新建310套14000平方米。同时,从2007年起对未享受实物配租保障待遇的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方面,县财政2007年拨付建设资金100万元,2008年和2009年每年解决400万元,共900万元。目前,在县城东坪镇闵家村征地5.37亩,投入建设资金240余万元的首期2007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顺利竣工,建成廉租住房42套建筑面积2260平方米(比年计划超建12套660平方米),并于2007年11月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将住房分配到了保障对象手中。今年,在东坪镇闵家村第二栋廉租住房建设工程正在实施当中,规划建成42套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同时,选址在东坪镇吴合、黄合居委实施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也已启动拆迁,规划报建等前期工作,规划建成廉租住房5栋约7500平方米,另外,在东坪镇闵家村启动了72套建筑面积约630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工作,所有建设项目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工。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受经济发展滞后和山区地貌等因素的制约,我县住房保障工作长足发展面临面广、钱少、地缺等方面的困难,短时期内,难以满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
一是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程度深,数量多。经调查统计,全县有城镇家庭4.75万户15.2万人,享受城镇最低收入保障待遇的无房或住房特困户7800户2.49万人,其中县城东坪城区有2100户6720人,占全县住房困难家庭总数的27%。在城区,祖孙三代或兄弟妯娌同挤几十平方米简易房的现象仍然存在,这部分人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和必要的生产资料,基本生活都难以为继,住房困难更为突出。
二是资金难以筹措到位。我县对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的新建廉租住房840套和从2007年起发放租赁补贴的规划,按廉租住房每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4万元建设成本计算,共需建设资金3360万元,货币补贴按人平保障面积10平方米计算,到2010年仍须每年发放补贴资金68.04万元(计算公式:3人/户×10m2/人×1.5元/m2·月×12月×[2100户-840户]=68.04万元)。但我县是全省经济基础最薄弱,财政最困难的县市之一,2006年,地方财政收入12395万元,人均拥有财政收入仅142元,比全省平均水平750元少608元,比全市平均水平279元少137元,住房保障资金难以足额及时到位。目前,县财政仅挤拨建设资金100万元,县房地产管理局已垫付建设资金140余万元,而2008年的建设资金仍然难以到位。
三是建设用地短缺。
安化"地处山区腹地,依山傍水,地域发展空间狭小,土地资源奇缺,加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地价不断攀升。按照规划,完成廉租住房建设任务840套需征地2.45公顷36.75亩。根据廉租住房分区集建的原则和保障资金承受能力,目前具备征用条件的土地仅0.54公顷8.1亩。建设用地的紧缺成了制约住房保障工作的一大瓶颈。
四是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难以规模化启动。开发经济适用住房是住房社会保障的重要方式。按
安化"目前房地产市场价格核算,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地价约120元/m2,建安造价700元/m2,实际成本高达850元/m2左右,按此价格开发的经济适用住房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没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得不到实惠,过低的利润空间也不能吸引开发企业参与开发经营,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无法规模化启动。
三、加快住房保障工作进程的思考和建议
住房保障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省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之一。当前,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住房保障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也是上级人民政府指令性、长久性行政工作,要促合其健康长足发展,必须健全工作机制。建议一是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搭建固定工作班子,解决财政预算编制,创立住房保障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的工作环境。二是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对于中央和省、市人民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要有相应的可操作性配套措施并切实执行,真正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责权同当的工作氛围,为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提供优质服务,打造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绿色通道”。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扶助。从我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来看,住房保障工作任重道远,主要困难在资金方面。要完成规划任务,共需保障资金3000多万元,而我县财政仅能预算解决900万元,缺口巨大。要切实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住房保障资金构成,多渠道筹资,保证资金投入。要积极向上级争取
安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足额及时返还。要紧紧抓住中央和省级财政对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住房保障工作的资金补助机会,争取政策向我县倾斜,力争专项补助资金1400万元左右,缩减我县资金缺口。我们认为,在保障资金不能足额及时到位的目前情况下,集中财力建设廉租住房,暂不启动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同时,要在县内形成争资扶持的氛围,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要政策、立项目、争资金,加大解决城镇贫困家庭人口的发展空间和就业机会,努力使处于贫困状态而又有劳动能力的人们通过扶助,摆脱贫困,走向富裕。
三是灵活化解用地矛盾。城区住宅建设用地资源紧张且价格居高不下,盲目征地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势必给财政造成巨大压力,最终导致保障工作难以推进。建议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纳入重点工程用地范围按国家标准征用。其次,采取灵活方式减少供地压力:一方面,可以拆除部分资产质量低下的国有直管公房,利用原宅基地修建廉租住房,这样即可增加保障用房供给,又提升了国有资产的质量,同时节省了部分征地费用,加上旧公房原部分租户也属于住房保障对象,可就地安排,避免了拆迁安置过程中的大量矛盾,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一方面,积极收购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社会闲置房,或者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并在用地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 回购用于住房保障。
四是改进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据了解,省城长沙的经济适用住房售价低于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50%,省内其他县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售价比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售价低500-700元/平方米,而我县的经济适用住房预测售价在850元/m2之上,与同等地段商品住房平均售价基本持平 甚至略高,显然没有市场优势。究其原因,除建材、人工等价格持续上涨因素外,主要在于包含了过高的土地成本。建议切实执行上级惠民政策,政府承担土地成本,并尽快出台规范文件,打造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的便利通道。一方面吸引开发企业积极参 与投资,另一方面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控制在低于市场价300元/m2 以上的水平,逐步推进我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工作,使党中央和国务院多方式、多渠道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安化"县房地产管理局
200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