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改制”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南县"积极探索加强国有资产营运监管的有效措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查、财政部门审批、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的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坚持国有资产处置“五公开”,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公开政策法规。以建章立制为起点,健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体系,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办法》(南政发〔2007〕12号),翻印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规定》等,有效确保了国有资产处置法规的公开、公平、公正,强化了各组成部门的责任。
二是公开资产处置信息。根据各处置资产的特点、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每宗资产处置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户外广告等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尽可能运用市场手段吸引更多的竞标人参与竞标,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南县"商业发展总公司五交化经营总站办公大楼的处置就是最成功的一例。
三是公开资产处置程序。每宗资产的处置,先由国有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审批,并确定交易起价、交易方式等事项后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交易,从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到交易全过程,都由纪检监察部门跟踪监督,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暗箱操作和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是公开资产处置结果。国有资产处置招投标坚持中标评标结果现场确定后,向社会公布10天,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认无群众投诉后,再与受让方签订成交合同。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三位一体监督。
五是公开投诉程序。健全国有资产处置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电话,确保投诉通道畅通,逐步实现了国有资产处置投诉处理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公开化。
审 核:邓俊希 来 源:南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