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笔者在市教育局了解到,在我市今年高校招生中能享受民族优惠政策的有200多名考生,他们的资格日前已被有关部门认定。其中,120多名少数民族考生,他们根据各自的情况可享受下列其中的一项优惠政策:少数民族聚居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降低20分录取;散居在农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10分录取;散居在城镇的少数民族考生可降低5分录取。另外,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100多名汉族考生,可降低10分录取。(宁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