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
授予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新年伊始,
南县"人民检察院又传喜讯:驻所检察室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在全市检察机关首家获此殊荣。
继2005年
南县"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市首家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后,该院加强对驻所检察工作的领导,加大驻所检察室投入,积极推行“检务公开”,积极开展驻所检察工作调研,积极探索监所检察管理新机制、新方法、新思路,尤其在办理又犯罪案件、预防超期羁押、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加强监外罪犯专项检察、办理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等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